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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侯小姐的建議~申請暫停評議案件 轉載 侯小姐的建議 各位網友們,我今天早上因為以下事件終於搞清楚銀行局 銀行公會與評議委員會的關係銀行局是行政院下的,所以算是公家單位銀行公會是各家銀行組成,評議委員會是銀行公會搞出來的一個東西我於今天早上九點致電至評議委員會詢問有關撒銷/暫停審議的事,接電話的先生說以書面為準我做事有個習慣,一定會問對方或承辦人是誰,不然我每次打電話都要重頭說明不是很麻煩嗎結果各位網友,你們知道評議委員會接電話的先生說什麼嗎?”我沒有必要告訴你”我後來不爽打電話去銀行公會投訴他們的態度很差,結果銀行 公會的 小姐說因為我不知道 那位 先生姓名所以他們無法處理,那我問 那個 小姐叫什麼名字那個小姐也回答”我沒有必要告訴你”大家看到了沒有,銀行公會由各銀行組成,為什麼各銀行態度這麼差銀行 公會的 小姐也沒有必要告訴他的姓名,評議委員的人也沒必要告訴我他的名字那我的案件是給一個無名無氏的人承辦嗎?大家覺醒一點,銀行公會,銀行,評議委員會就讓他們倒告訴他們,台灣人不怕銀行倒,台灣人要有骨氣,自己爭取自己的權益 銀行公會主管  李 先生後來打電話給我說會調查,另外想跟我解釋評議委員會,本人連聽都不想聽李主管的電話 8596-2229 轉2310大家等著看這種黑心銀行公會又會搞什麼把戲 因本人尚未獲評議結果,故針對葉會長所提供之範本(感謝葉會長)進行修改,請總召公布,供大家參考用:---------------------------------------------------------------------------------------------------------------------------------申  請  書(函)地址:電話:聯絡人:受文者: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評議委員會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旨:評議委員會評議不公、無任何法源依據、亦不具任何法律效令,請暫停「XXX」連動債評議資料(投XXXXXX),請查照。 說明:一、評議委員會將本人陳述等資料全給台新總行,其結果評議委員會採文件審查,不問事實,受災戶無法參與評議過程,委員會僅聽信銀行單向回覆而罔視申訴書內容,未逐一針對申訴內容予以回覆,更僅以一紙回函說理賠成數或不予理賠且完全不用告知原因難杜悠悠之口,明顯失公允。目前有受災戶以評議委員會結果理賠超過一百萬向銀行求償,結果銀行竟以「理賠金額已經超過一百萬的上限,不予理賠」回應,更可見此評議委員會並無任何法源依據,其評議結果亦不具任何法律效令,根本是無名無實的虛有機構,浪費公帑。二、評議委員會『瓜田李下』,連動債糾紛評議結果偏袒銀行、黑箱作業,未公佈107項具體爭議點內容及每一爭議點應理賠之成數標準,將大部份過失推予受災戶,完全為銀行把關,掩飾銀行非法販賣之事實與銷售缺失、坑殺散戶。其評議理賠成數之決議竟然只是將一些數據輸入電腦,由台大經濟系教授所設計之模式公式計算而得,然此模式公式之設計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其信度效度仍有爭議,且評議委員會委員之決策竟然如何簡化至可用公式計算而得,但「人」的決策行為複雜到無法以簡化公式計算而得,這些評議委員會之學術知識背景更令人堪憂。三、金管會及銀行公會上下其手,騙所謂賢?、學者、專家等人就範,一面倒評議,本人為此申表遺憾,請即時暫停審議評議案件,直至本人再度提出重審之申訴方可進行審議。 副本:金管會銀行局、台新總行 評議申請人: 連動債爭議案件暫停評議聲明書 本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曾因連動債銷售爭議 , 向 銀行公會、投保中心、銀行局 填寫申訴資料, 本人擬暫停原申訴案件,請 以上三單位准予辦理  案件編號: XXXXXXX 此致 銀行公會 、投保中心、銀行局 立聲明書人: (親簽)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9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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